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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底细冊緣何成為“京字榜首號証據”

  本年是中國公民抗日戰爭暨国际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12月13日是第十二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今日,本版推出一組文章,殷切緬懷一切慘遭日本侵略者殺戮的死難同胞、為中國公民抗日戰爭勝利獻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銘記歷史、珍愛平和,偉大的抗戰精力將永遠激勵我們战胜艱難險阻,一路前行。

  本年熱映的電影《南京照相館》講述了主人公冒死收集和保存南京大屠殺罪証相片的故事。而在歷史上,確有一底细冊有16張反映侵華日軍暴行的相片,在戰后軍事法庭審判南京大屠殺案主犯、原侵華日軍第六師團師團長谷壽夫時,作為“京字榜首號証據”在法庭上出示。

  這16張相片反映的是侵華日軍在南京進行屠殺、凌辱婦女、搶掠搜刮財產等暴行。有6張相片是一個日本兵手持軍刀砍殺中國人的一組連續畫面,周邊還有一群日本兵圍觀。相片中還能看到,圍觀的日本兵中有人手持相機,正在拍攝屠殺場景。有兩張相片反映的是被日軍屠殺后的慘狀,其间一張相片,水塘中和水塘邊有漂著和堆著的尸體,水塘中還能看到兩個活著的人﹔另一張相片中,一具具雙手被捆綁著的尸體鳞次栉比地堆積在一起,旁邊是一個牽著馬、扛著槍的日本兵。還有兩張相片是中國人被捆綁在柱子上,一個日軍战士端著刺刀獰笑著。一張相片中,一個日本兵正在強吻一名穿著旗袍、雙手被逼蜷在反面的中國婦女。一張相片拍到了“南京市政府鐵路办理處公告”,上面赫然用日文寫著“十二月十三日午前,小池部隊林隊佔領。客車八輛、蒸汽機車三輛”﹔另一相片中,一段城牆旁,一個日本兵攔住了一個中國人搜身。相冊反面用毛筆書寫著“日軍自行拍攝之暴行相片”字樣。

  據史料記載,日軍在南京任意燒殺淫掠的同時,為夸耀其“武功”,往往自行拍攝相片或電影,而這些印象日后成了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直接罪証。這底细冊僅僅是日軍暴行的縮影,像這樣由日軍自行拍攝的暴行相片還有许多,如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所藏的日軍伊藤兼男和村瀨守保相冊等。當年參與南京大屠殺的侵華日軍老兵和隨軍記者的日記、証言,南京大屠殺幸存者的証言,留在南京的外籍人士的日記和書信、拍攝的相片和電影膠片(如美籍牧師約翰·馬吉用16毫米攝影機拍攝了日軍在南京的暴行),也都記錄了日軍在南京的種種暴行。

  這底细冊的保存者——南京市民羅瑾、吳旋的講述,以及提交給南京市臨時參議會的呈文,証明晰相冊的流傳有序。

  1938年,在南京估衣廊邻近的“華東照相館”當學徒的羅瑾為一個日本軍官沖洗兩卷“櫻花”牌膠卷時,發現其间有多張是日軍砍殺中國人和凌辱中國婦女的相片,於是就多沖印了一套。后來,他從30多張相片中選出16張裝訂成相冊,並將其他相片銷毀。為表達心中的憤怒,他在相冊封面上畫了一幅圖:右上方是一個美術體“恥”字,右下方是一把帶血的尖刀,左上角是兩顆鮮紅的被刺穿的心臟,鮮血淋漓!

  1940年,迫於生計,羅瑾被招募到汪偽政府警衛旅司令部通讯大隊學習。其間,他悄悄將相冊轉移到了通讯大隊駐地——南京毗盧寺。一天,日偽忽然在寺內進行大搜寻,他趕緊將相冊藏到寺院后院茅廁的牆洞內。過了幾天,他發現相冊不見了,為了安全起見,決定当即離開南京。

  同樣在1940年,為了養家糊口,吳旋也應招到通讯大隊學習。一天,他在寺院后院的茅廁中發現一底细冊,打開一看,满是日軍暴行的相片,他趕緊將其揣進口袋,此后藏到了毗盧寺大殿內一座佛像的底座下。1941年秋集訓結束時,吳旋悄悄從佛像底座取出相冊,塞在自己的小皮箱底層帶走。后來,他冒著生命危險將這些相片保存了下來,直到抗戰勝利。

  1946年,聽聞南京有關部門正在收集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証據,吳旋將自己收藏的這底细冊呈交南京市臨時參議會,並附呈文介紹了相片的來歷,其间寫道:“學友於南京開設照相館,有日寇以其所攝相片至該館洗印,俾作‘勝利’之夸口。民同學懼其,不能拒絕,乃同時用其底片加印一份,共得小相片十六張,多為敵兵之罪过,或以殘殺我同胞為笑樂,迄今視之猶有余悸。”

  1946年10月,南京市臨時參議會在收到這底细冊和呈文后,經過調查,認定這些相片為侵華日軍自行拍攝,並將相片和呈文緊急轉交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作為審判日本戰犯的証據。據《南京市臨時參議會秘書處公函》記載:“查該項相片確系日寇实施暴行時所自攝,而足為証實戰犯罪过之鐵証用。”據1946年10月20日的南京《新民報》日刊報道,當檢察官將相冊交給谷壽夫看時,他“兩手發抖,致使簿本掉到地下,又撿起來詳看”。

  1947年2月6日至8日,在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審判谷壽夫時,這底细冊作為“京字榜首號証據”在法庭出示。同年3月10日,審判戰犯軍事法庭作出最終判決,判決理由中明確指出了這底细冊作為重要物証的效果:“並有當時日軍為夸耀武功,自行拍攝之屠殺相片……”4月26日,谷壽夫被押赴雨花台刑場執行槍決。

  在必定“京字榜首號証據”的歷史檔案和証據價值的同時,我們也有必要了解到,南京審判時,法庭收集的証據多達四五千件,証人多達500余人,這些証據和証言對日本戰犯的科罪發揮了及其重要的效果。法庭的判決書認定:“計我被俘軍民……慘遭集體殺戮及焚尸滅跡者,達十九萬人以上……”,“被零散殘殺,尸骸經慈悲團體埋葬者,達十五萬人以上……被害總數共三十余萬人。”

  2015年10月,這16張日軍罪过相片作為“南京大屠殺檔案”之一,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国际記憶名錄》,成為重要的国际記憶遺產,南京大屠殺歷史由個體記憶、城市記憶、國家記憶已成為人類一起的記憶。现在,這底细冊原件保存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復制件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公開展现。

  (作者為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研讨館員,本報記者尹曉宇採訪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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